公(認)證辦理流程說明:預約、應備文件與辦理時間
張小姐第一次要辦公證,心裡塞滿了問號:要先預約嗎?該帶哪些文件?我戶籍不在臺北,可以就近辦嗎?公證人能外出到府或到公司辦理嗎?能不能委託別人代為辦理?這些問題,幾乎是每一位初次辦理公證的民眾都會遇到的。
以下把公證從預約到領件的完整流程走一遍,並針對最常被問到的幾個實務問題逐一解答。
公(認)證辦理的標準流程
一件公(認)證案件,通常會經過以下五個步驟:
- 第一步:預約並先行確認。這是最容易被忽略、卻最能省時間的一步。以本所為例,您可以先將欲辦理的文件,透過 Email(twnotary@gmail.com)、LINE(ID:twnotary)或 Facebook 傳給我們,由事務所先為您確認應備文件、辦理流程與費用,再安排到場時間。事前把文件備齊、費用問清楚,到場當天就能一次辦妥,不必來回奔波。
- 第二步:準備應備文件。依辦理事項不同,應備文件也不同,常見的包括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、護照、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)、印章,以及與標的相關的文件(如不動產權狀、財產清冊、戶籍謄本等),確切清單於詢問時本所會列出給您。
- 第三步:到場辦理。公證人會核對到場人的身分、說明文件內容,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,確認確為當事人的真意。
- 第四步:公證人作成公證文書(公證書或用印認證章)。
- 第五步:領取公證文書。
常見問題一次解答
不在戶籍地,可以在其他縣市辦理嗎?
可以。辦理公證原則上不受戶籍地限制,您可以就近選擇任一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,不必回到戶籍所在地。(惟部分涉及特定不動產或地緣的案件,是否有例外,建議於預約時先向公證人確認。)
可以請公證人外出辦理嗎?
可以。公證人得於事務所以外的處所執行職務,但具體還是會依案件性質做判斷,且公證人如外出辦理會另計體驗費(依公證人實際到場的時間計算)及差旅費。這部分的計算方式,本所另有專文詳細說明。
假日或晚上可以辦理嗎?
原則上依事務所或法院公證處的上班時間辦理。若確有急迫需求,可另洽事務所確認是否提供例外服務;於法定執行職務時間以外辦理者,依規定會有加收費用。
可以授權代理人辦理嗎?
是否可以授權代理人辦理還是要具體依案件性質及公證人判斷而定。原則上涉及本人重大身分或財產處分的事項,必須本人親自到場,不得完全由他人代理。最典型的是意定監護契約——依民法第1113條之3,必須由本人與受任人親自到場向公證人表明合意,公證人才能作成公證書;遺囑同樣須遺囑人本人親自到場、口述遺囑意旨。
辦理時間要抓多久?
辦理所需時間,主要看案件的複雜度。單純的文書認證案件,通常較為迅速;而內容較複雜的契約公證、遺囑公證,因公證人須逐一確認當事人真意、審查內容並作成公證書,所需時間相對較長。建議預約時一併詢問,以便安排充裕的時間。
結語
公證的流程其實不複雜,關鍵在於「事前確認」這一步:先把文件、費用、是否須本人到場等問題問清楚,到場當天就能順利完成。若您正準備辦理公證,歡迎先透過電話、Email 或 LINE 與本所聯繫,我們會先為您確認應備文件與費用,再安排辦理時間。

